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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配對盤看感情 II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作者:Cecily Han

三. 承諾長遠的關係

 

只有兩性間強烈的吸引力,不等同於幸福美滿的關係,只有金火的和諧相位,帶來雙方初識時的熱烈戀火,最後可能結束於破碎的關係,如果兩人在其他條件上並不相合,關係將難以持續。因此,長遠關係建立在太陽、月亮的交互相位上

 

太陽代表當事人的自我成就的動機與生命目標,在配對盤中特別用來討論關係中男性的角色,如果彼此太陽受到對方行星和諧的相位,能使當事人覺得自我的價值被對方肯定,因對方的認同而感到驕傲自豪,兩人有相似的人生目標與方向,雙方的社會成就相當,如果彼此太陽遭受對方凶星的緊密相位,雙方的人生觀不一致,彼此不會肯定對方的成就,忽視甚至打壓對方的表現,或是霸道無理掌控彼此關係,特別是男性的太陽受到女方的行星刑剋時,他很難表現出符合對方期待丈夫或是父親的角色形象。

 

月亮代表從內心產生的親密感,彼此感情的付出與回饋,是孕育感情的長期安定基礎。在配對盤中特別用來討論關係中女性的角色,如果彼此月亮受到對方行星和諧的相位,兩人在一起會感受熟悉的親密安全感,當事人可以安心坦白內在的感受與情緒,能被對方包容與理解的,所付出的情感能得到溫暖的回饋。 如果彼此月亮遭受對方凶星的緊密相位,就會時時感到不被對方關心與瞭解,付出遭受忽視,感覺對方自私冷酷,對另一半猜疑不信任。

 

心理學大師容格(Carl Jung)曾經做過一項調查分析,他從已婚夫妻的配對盤中統計出幾個最顯著的徵象:

1。 雙方的太陽月亮落在同一星座

2。 雙方的月亮在同一星座

3。 一方的月亮會合另一方的ASC

 

所以, 判斷婚姻配對盤中,兩人最易產生和諧共鳴與契合度的相位,就是雙方的太陽與月亮交叉形成會合,三合,六合相位,尤其是男性太陽與女性月亮所形成的和諧相位,且日月合相的強度將更為明顯,雙方會感受到彼此之間有一股特別的力量將他們拉在一起,女性會意識到對方的英雄特質,受他所征服,男方也會感覺到女性溫柔魅力,為她而融化,雙方有相投合的人生方向,也很習慣有對方的陪伴,所以容易發展出長遠的伴侶關係。或是相反地,男性的月亮與女性的太陽所產生的相位,女性會在關係之中掌握主導權,這種情況在兩性平權,女性意識高漲的社會現像是尋常易見的,就如同草食男與肉食女的關係,但仍不減損兩人的合適度。

 

美國占星家Lois Haines Sargent在她的著作中,強調承諾婚姻關係時,行星與ASC與DSC相位的重要性,他提到前述太陽,月亮,金星,火星的交互相位,還需落在對方ASC、DSC星座中,才能確保雙方的吸引力與婚姻的可能性,如果沒有與ASC、DSC形成緊密相位,即使彼此的行星之間有形成相位關係,僅代表彼此具有吸引力,卻未必見到雙方承諾婚姻關係。

 

除了上述行星的相位,他還說明即使雙方的吸引力夠強,如果缺乏以下重要的判斷徵象,仍然未必可以成為夫妻,這些徵象如下所示:

 

1. 以A的一宮主星,去查看B的星盤中的相同行星是否落在B的上升星座上?

2. 以A的七宮主星,去查看B的星盤中的相同行星是否落在B的上升星座上?

3. 以A的一七宮主星,去查看B的星盤中的相同行星是否落在A的上升或下降星座上?

4.  A與B的一宮主星、七宮主星是否落在相同星座上?

5.  A與B的一宮主星、七宮主星是否落在對面星座上?

 

上述的徵象,可以統合理解為:A的另一半(第七宮)的特徵,吻合B的人格特質,實務經驗常見的例子為,女性星盤的第七宮為魔羯座,她的土星落在天秤座,她可能嫁給一位上升在天秤座,而且金星(天秤座的主星)與土星會合的另一半。當然,以上的所有徵象呈現越多,越有機會承諾婚姻關係。

 

四。 關係的危機

 

雖然大多數人是受到彼此的吸引力而進入關係,選擇長久伴侶是為了使人生邁向完整,透過婚姻攜手完成共同生活目標。但是承諾婚姻的要件,未必是愛到濃時的決定,在兩性問題中,許多當事人經常矛盾徘徊於跟不適合生活的人吸引,或是適合相處生活的對象,自己卻完全不受到對方的吸引。這種情況下,有人妥協於其他因素而進入婚姻:有人因為家庭社會期待而結婚,有人為了財務的保障,或為了提升社會地位而結婚。 這些進入婚姻的背景,並非以互信互諒的相愛為婚姻基礎,容易存在潛藏的危機,命運卻偏偏將他們牽引在一起,即使兩人的配對盤呈現了成為夫妻的必要徵象,卻也同時存在著難以包容彼此的困難,進而造成未來關係的破裂。

 

有時成為夫妻的要素,常與業力的因緣有緊密關係。業力的連結常見到A的土星、南北交點與B的日月、日月中點形成緊密相位,這種狀況常出現在貌合神離的夫妻配對盤中。土星在配對盤中代表在承諾婚姻關係時,雙方會考慮對方是否已經夠成熟,未來可否承擔家庭婚姻的長遠責任,所以許多夫妻的配對盤常出現土星與重要行星的相位;南北交點在雙人星盤的相位扮演著業力的角色,經常會見到配對盤呈現嚴重不協調的刑沖相位,卻見到兩者的重要行星:如日月與南北交點形成緊密相位,甚至見到這些行星落在命定度數上(即行星的度數與南北交點恰為相同度數者),上天竟然讓他們遇見彼此,這份吸引力也帶來關係的困境,相處上的困難刺激著彼此去覺知自我必須調整之處,通常這種相遇都是業力的果報。

 

判斷關係的危機,主要仍須觀察個別星盤是否有一七宮關係的困難,潛藏容易離婚的傾向,特別是火星與天王星與第七宮所產生的困難相位,容易見到離婚的現象。如果火星、天王星與太陽、月亮有相位組合,也要小心衝動草率地進入婚姻,卻又很快發現彼此不適合。這些徵象若在配斷盤中再受對方相似的徵象予以重疊,表示兩人都有此現象,將會更加重這個問題。

 

另外,Lois提過有位法官從他多年經辦離婚案件中發現,離婚夫婦的出生月份以相差四個月至六個月者最多,以占星學的太陽星座來看,出生日期差四個月可能造成兩者太陽星座形成90度,相差六個月即為兩者太陽星座為180度,在這種情況下,兩人的生活目標不同,兩人的人格特質也不相容,因此不容易理解或同意對方的表現,180度同時具有相異互補的吸引力,但如果其中一方的固定星座甚強,本來就不容易改變自己的原則觀點,另一方在關係中就需要妥協,否則雙方都不會讓步,所以如果配對盤中的太陽不受嚴重傷害,並有其他吉星帶來的和諧相位,兩人在長久共同生活能找到一致性的交集,即使不同意對方,也能肯定對方的表現,才能維持長遠的關係,否則關係將結束在惡意的權力相爭,互相打壓與否定之下,最後終將各走各的路。

 

星盤中有時會見到一張星盤的行星集中於某個半球位置,而只剩下一兩個行星在另一個半球,討論配對盤時要特別注意這顆較為孤單的行星,在配對盤中是和諧還是刑剋。再者,雙方如果有最終定位星,因為最終定位星的影響力強,所以須考慮最終定位星在配對盤中是否和諧不受刑剋。

 

自古典傳統以來火星與土星就是兩大凶星,如果雙方的火土與對方個人行星形成刑剋,卻無吉星以和諧相位與之調合,就會造成雙方最大的困難點,現代的三王星:天王星、海王星、冥王星所形成的相位,或是在緊密會合對方的尖軸位置,也會形成雙方壓力困難與誤解等關係之問題,但並非上述行星的凶相位都視為不協調的困難,只要能有化解之處,它們也會成為刺激彼此成長的競爭關係。當這些行星在配對盤中所形成的潛藏危機,又同時見到過運的行星一同引發雙方潛伏的問題,特別是較為慢速的行星,如木星、土星與三王星來引發,激發某些事件讓潛藏問題浮出檯面,其中一方開始重新思考人生的方向,調整面對關係的態度。

(待續...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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